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能耗的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管壳,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等深加工的企业。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3-12-31
实施日期: 2014-12-01
提出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管部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