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行动的通知”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文件”)精神,我会于2017-2019年会同有关单位在行业内开展了“年度产品质量领跑者活动”,并对评出的品牌颁发了牌证。此项活动赢得了行业内骨干企业的积极响应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继续配合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顺应国家向高质量发展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打造行业品牌,树立行业楷模,经协会第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协会将在行业内继续开展2020年度“产品质量领跑者”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协办单位: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质检中心、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石油和化学工业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支持媒体:《中国建材报》、《中国房地产报》、《中华建筑报》、《中国绝热工业》杂志、《中国建材》杂志、《建材纵横》杂志、《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杂志、中国建材科技、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中国绝热节能材料网、中国保温网、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微信平台、新浪、搜狐网等多家媒体
二、“领跑者”活动有关事宜
1、企业自愿申报参加“领跑者”活动,企业参加“领跑者”活动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具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企业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
3)未使用国家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线和产品。
2、本次“领跑者”活动涉及产品范围:国内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
3、企业提交由上述协办单位出具近期的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以抽检报告为主;提供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产品质量的其他证明和资质材料。
4、参加活动的企业单位承诺:本企业提供的企业材料、数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三、“领跑者”活动工作程序
1、“组委会”研究确定本次活动涉及的产品种类和分类实施、评价细则。
2、参加“领跑者”活动的相关生产企业向“组委会”提交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组委会”对资料预审、整理归类、汇编。
3、“组委会”对申请企业和产品视情况可进行现场核查,抽样抽查。依据相关标准对企业主导产品进行调查统计。
4、“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请企业和产品依据申报材料和核查信息进行评价,专家评审会提出评价意见。
5、“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会评价意见,确定评价结果。
6、协会发布评价结果,授权“组委会”颁发“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xxx产品质量领跑者”证书。
四、“领跑者”活动配套服务
1、协会负责主导本次“领跑者”活动媒体宣传工作。按照“行业协会应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协会负责向国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呈报“领跑者”活动情况及相关备案材料。向有关研究设计院所、建设工程部门等单位呈报“领跑者”评价结果和备案材料。
3、协会将其纳入企业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工作的申报材料之一。协会优先为企业出具相关推荐证明;优先向建设工程、用户单位予以推荐。
4、协会将针对现场核查及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对企业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跟进后续整改情况,协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打造行业品牌。
五、“领跑者”活动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领跑者”活动的企业承担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组委会”若需赴企业核查,企业承担相关费用。
2、企业若在指定媒体宣传和增加服务需付相关费用。
3、相关附件请在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官方网站下载。认真填写后,请将活动申报表返回至协会邮箱。
六、“领跑者”活动报名即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57811318 邮 箱:chsima@163.com
联系人:符敬慧13611277208 杨 静135225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