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028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的研究。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结合居民需求和我市实际,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全市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240万平方米,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加强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评估和调适工作,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厦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编辑:鞠丽
审核:杨静、刘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