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文件精神,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联合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依据《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标准化实验室评定准则》,开展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标准化实验室评定工作,我会测试与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岩棉制品、玻璃棉制品、陶瓷纤维制品、泡沫玻璃、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真空绝热板、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硅酸钙绝热制品、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橡塑绝热制品、聚氨酯保温材料、绝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和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等绝热材料生产及相关企业。
1.申报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方面持续开展工作,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能力。
3.申报企业应具备满足要求的场所、检测环境、设备设施及人员能力。
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填写《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标准化实验室评定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中的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
蔡翠玲13720197424
邮箱:13720197424@163.com
张剑红13905170565
邮箱:13905170565@163.com
刘亚丹18600668786
邮箱:chsima@163.com
附件1: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标准化实验室评定准则
附件2: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标准化实验室评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