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行业自律和企业的信用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经协会七届八次会长会研究决定,将继续开展2023年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认证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企业需合法注册、经营状况良好;
2.参与信用评价企业需满三个会计年度,并连续三年均有主营业绩;信用认证企业需成立半年以上;
3.企业无违规、违纪记录;
4.协会会员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为体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协会将委托具备央行企业征信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并结合征信调查进行数据补充和印证,完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认证。协会专家组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交的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评审结果在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网站、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微信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认证结果。
三、评价、认证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1.通过信用评价和信用认证后,协会即向参加信用评价企业发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信用评价企业),并在行业大会上,向参评企业颁发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信用认证铜牌和证书。参评企业可以在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招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企业宣传材料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认证标识。
2.评价、认证结果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等平台进行展示查询;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网站、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微信平台、《中国绝热工业》杂志也将展示评价、认证结果。
3.获得信用等级评价、认证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在商务信用企业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
此外,我会将对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在品牌推荐、奖励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积极向国家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商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推荐、宣传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
邮 编:100035
联系人:杨 静13522502004
电 话:010-62273911
电子邮箱:chsima@163.com